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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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宋亦刚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实验室安全长效机制,依照“9.24”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淄博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度学校安全自查情况的通知》要求,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实验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

    3.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

    4.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5.实验室危险源管理;

6.危险源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

7.实验室用电用水用气安全设施设备安全

二、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9月30-1012日)

各单位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学院自查计划,要求学院每个建制实验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单位在自查基础上形成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见附件2),并上传至系统,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1号实验楼230,同时发送电子版

2.学校检查(109-1020日)

学校成立专家组分组进行现场检查。学院对于专家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整立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形成学院整改报告(含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1号实验楼230,同时发送电子版

3.学校督查(1022日前)

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具体安排按照学校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化实验室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人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2.边查边改、立整立改

坚持 “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按照职能分工和所辖区域,组织师生员工全面排查整治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盲区、漏洞和隐患,明确风险防控点位,细化防控排查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3.强化督查检查

学院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学校严格责任追究。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saq.sdut.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278368083680

地址:1#实验楼230    邮箱:SYGL@sdut.edu.cn

     

附件:1.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x

2.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docx

 

                                 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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