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动态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亦刚发布时间:2022-08-3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19141号)要求,现开展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一年来新增加的、有一定多学科共性需求、单台(套)设备原值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已加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但因报废、损坏且没有维修价值等原因不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仪器设备,可申请取消开放共享。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对本单位《新增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清单》(附件1)中的仪器设备进行清查,确定拟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并在“是否共享”选项中填写“是”或者“否”进行确认。

2.对于拟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各单位组织仪器负责人开展收费标准的调研和制定工作,并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表》(附件2)。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可根据实验消耗费、维护保养费、技术服务费和设备折旧等运行成本,同时参照其他高校和研究院所同类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来制定。

3.新增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原则上必须开放共享,对于不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负责人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取消开放共享申请表》(附件3),经归属单位同意和实验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可不纳入开放共享范畴。

4.申请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必须能够正常运行,并明确仪器负责人。对于仪器设备原负责人退休或离岗的,各单位应对负责人及时调整,并通过资产管理员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

5.对于已加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设备,因报废、损坏且没有维修价值等原因,不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由仪器负责人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取消开放共享申请表》(附件3),经归属单位同意和实验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可不再继续开放共享。

三、申报要求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汇总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于916日前报实验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到47858887@qq.com

联系人:郑老师 2786781

地点:1号实验楼130房间



附件:1.新增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清单.xls

2.山东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表.xls

3.大型仪器设备取消开放共享申请表.docx



                             实验管理中心

                                 202283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