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理工大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及淄博市公安局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现将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管理
1.采购方式
采用集中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均须通过采购系统进行。集中采购要求各学院、有关单位在学期开学初,根据本学期用量制定采购计划,如集中采购用量不能满足使用需要,可进行零星采购,均须实验管理中心审批。
2.采购流程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采购和使用流程》和《山东理工大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和使用流程》的要求进行。
3.采购和管理要求
(1)个人不得私自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未经公安局审批私自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属于违法行为,由购买者本人承担责任;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须具备存储条件,不具备储存条件的实验室不允许购买。
(3)学院应明确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人和领用人及其职责,加强管理。
(4)学院应对本学院危险化学品现有库存情况进行摸底,并登录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出入库备案工作,未进行出入库备案或库存量较大的将无法购买。
(5)学院应加强领用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建立台账(公安局统一制作),并督促本单位使用人建立危险化学品流向台账(附件1)。未建立台账、台账信息不规范、台账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不予购买。
(6)其他要求见《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附件2)。
二、2022年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集中采购工作
1.各学院、有关单位管理员汇总本单位订单后登录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s://mall.sdzsscnet.com)在线进行申购审批。
2.各学院、有关单位将审核后的订单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实验管理中心备案,电子版发送至sygl@sdut.edu.cn。
3.各学院、有关单位完成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安系统备案工作,填报时请登录如下网站:
易制爆备案系统:http://www.yzbhxp.com/
4.各学院、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仓库信息、保管员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报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5.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请登录实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6.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7.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27(83680)
地 址:1号实验楼230室。
实验管理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