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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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1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宋亦刚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字〔20192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附件1)规定,新生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为做好2021级本科生及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2021级全体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培训时间:9月24930日,课时:2课时。

3.培训方式:各学院统一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授课教师,确定上课时间、地点和学生情况,并于9月22日前,将“2021级实验室安全教育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及“考试范围及分配比例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GL@sdut.edu.cn

4.培训内容:各学院结合本单位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及本专业的实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讲座,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准入制度的重要性,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安全通识、消防安全、电气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技能,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

5.学习资料:以实验室安全手册(见附件4)、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网站内容为主(在线学习、在线练习)。

二、实验室准入考试

1.考核人员:2021级全体研究生和本专科生、未参加过实验教学相关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

2.模拟考试时间:108—10月14日。

3.正式考试时间:10月15—10月20日。

4.合格分数:90分。

5.组织形式:登录系统考试。

由学院负责组织学生,10月15—10月20日自行登录系统考试,21日考试系统关闭,届时仍未通过考试的学生不能进入实验室参加教学和科研活动。

6.考试系统网址:http://211.64.28.84。首次登录请及时修改密码。

7.考核通过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发放合格证书。只有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才允许进入实验室参加教学和科研活动,学院应严格审查程序,对于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院和学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于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8368082264    

E-mail:SYGL@sdut.edu.cn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pdf

2.2021级实验室安全教育时间安排表.xlsx

3.考试范围及分配比例汇总表.xls

4.实验室安全手册.pdf

 

 

                                实验管理中心

                                    2021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