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21年暑假即将来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24号)(附件1)精神和学校7月9日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防疫及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同时安排好假期值班,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须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防控要求,做好假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验室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
1.推行网格化管理。要健全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学院与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均须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实验管理中心、各学院)
2.坚持常态化检查。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暑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特别注意对重点部位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到位,不出任何事故。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之前请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重点做好大、精、贵仪器设备及计算机房等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防盗工作。有防盗报警装置的部位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盗报警装置的开启。学校层面检查不少于2 次,学院层面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天开展例行检查,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责任单位:实验管理中心、各学院)
3.严格准入制度。严格实验室出入管理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按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责任单位:各学院)
4.开展安全教育。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暑期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和使用实验室的统计、备案工作,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未通过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指导教师既要指导好学生科研活动,又要保障学生科研活动安全。(责任单位:各学院)
5.强化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管控。重视并做好实验室内气瓶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检查气体报警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学院)
6.强化危化品管控。对存有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及其废弃物的实验室要严格规范管理,防止化学品外泄。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制度。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统一存放,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各学院)
7. 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对假期有实验室搬迁安排的学院,应做好统筹规划,强化组织协调,对实验室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价,保证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外来人员严格按学校要求进行审批和准入并提前进行沟通协调,保障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学院)
8. 加强全面协同。实验室安全关系学校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化解安全隐患,确保暑期安全。教务处和科学技术处应做好实验教学项目、科研项目风险评估;后勤管理处应做好基础设施的条件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后勤管理处)
9. 各学院应做好实验室值班安排,保证假期期间有实验任务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同时做好实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请各学院于本周四(2021年7月15日)下午5:00前将学院实验室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2)(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报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地 点:1号实验楼230房间;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2783680(83680)。
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为保证下学期实验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利用假期对相关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及维护维修工作。(责任单位:实验管理中心、各学院)
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