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队伍素质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加快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虑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要求,2021年学校将继续立项支持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并对2019年、2020年立项项目分别进行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为保证相关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重新申报)。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项目。
3. 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含自制仪器设备等)。
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二)申报条件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具有较好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基础,有前期投入或省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基础。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项目:在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具有推广价值、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3. 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结项时能够具备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奖励的条件或已经实际应用。
4. 2019年和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未验收通过的本次不得申报。
(三)建设管理
1. 根据“立项论证、合同管理、跟踪建设、严格验收、注重效益”的项目管理原则,采取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的方法建设。申报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完成申报书的任务要求。验收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证书,按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同等对待。
3. 项目批准后,给予启动经费,根据建设成效划拨第二次经费。
二、结项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附件2)和达到结项验收条件的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附件3)。
(二)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提交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4)和支撑材料(项目、专著、论文、专利、奖励等)。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答辩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附件3)。
(二)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提交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和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学院汇总表(附件6)、立项申报材料、结项验收材料和中期检查材料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1#实验楼230),电子版发送至:SYGL@sdut.edu.cn。
五、其他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验收和验收不通过者两年内不允许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将收回项目建设经费。
联系人:于珊珊
联系电话:2783680,内线83680
电子邮箱:SYGL@sdut.edu.cn
附件:附件1-6.zip
实验管理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