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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宋亦刚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文件要求,需按学年上报实验室相关信息,统计起止日期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为做好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将单价4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信息、实验队伍人员情况、实验室基本情况、教学实验项目情况等内容进行统计。

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一)报送范围和内容

1.报送范围:仪器仪表类单价4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相关单位从“40万元以上精密设备明细表”(附件1)所列仪器设备中,按照资产所属选择填报。

2.报送内容:见“2019/2020学年精密、贵重及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信息登记表”(附件2)。

(二)报送方式

1.网上报送:登录山东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点击资产管理--精密仪器--年使用信息维护--资产编号前打钩--维护信息--点击增加(界面左下侧)填写信息。

2. 纸质材料报送:按照资产编号分页填报、打印“2019-2020学年精密、贵重及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实验管理中心。

二、实验队伍人员情况、实验室基本情况、教学实验项目情况

(一)报送内容

“实验队伍人员情况表”(附件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4)和“教学实验项目表”(硕士、博士研究生实验项目一并统计)(附件5)。

(二)填表说明

1.本次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按“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设置一览表”(附件6)进行统计。附件3中的“所属实验室”名称、附件4中的“实验室名称”、附件5中的“实验室名称”要与附件6中的“实验室名称”一致,名称如有变动以附件6为准。

2. 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验队伍人员情况表填表说明”(附件7)、“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附件8)及“教学实验项目表填表说明”(附件9)进行填写,并保证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2020923日前完成上报。电子版发至47858887@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管理中心(1号实验楼230室)。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2782264内线:82264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上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和完整,要确保纸质材料和网上报送数据的一致性。

 

附件:附件1:40万元以上精密设备明细表.xls

附件2:2019-2020学年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实验队伍人员情况表.xlsx

附件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5:教学实验项目表.xls

附件6: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7:实验队伍人员情况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8: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9:教学实验项目表填表说明.doc

 

                           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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