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理工大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及淄博市公安局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现将实验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程序
1.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将采用每学期集中采购一次和零星购买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本学期的预计用量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实验管理中心,由实验管理中心汇总后统一招标采购;其余零星采购由学院提出采购计划经实验管理中心审批后自行采购。
2.采购流程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采购和使用流程》(附件2)和《山东理工大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和使用流程》(附件3)的要求进行。
3.采购要求
(1)学院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人和领用人管理,明确责任和要求;
(2)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不具备储存条件的实验室不允许购买;
(3)学院应对本学院现有库存情况进行摸底,对于库存量较大的药品将不予批准购买;
(4)学院应加强领用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流向登记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流向记录台账》上交至1号实验楼230室;对于使用人没有台账或者台账不全的不予购买;
(5)个人不得私自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未经公安局审批私自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属于违法行为,由购买者本人承担责任;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2019年度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集中采购工作
1.学院组织实验室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表》(附件4);
2.学院将审核并汇总后的《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审批表》(附件5)发送到SYGL@sdut.edu.cn(文件名XX学院危化品采购)。纸质版采购审批表一式四份在招标完成后上交实验管理中心,分别由学院、实验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和安全管理处存档;
3.为规范管理,今后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网上备案工作由各学院独立完成。填报时请登录如下网站。相关网址:
易制毒:http://www.chinayzd.cn/yc/login.html
4.各学院危化品仓库信息、保管员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有变化的,由学院统一备案。
5.截至时间:2019年9月30日;
6.联系方式:27(83680)于老师, 27(82264)郑老师;
地址:1号实验楼230室。
三、危险化学品的自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见附件1)相关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大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理顺管理体制,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贯穿教学和科研全部环节,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机制化、长效化。各学院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的自查工作,于10月9日之前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自查整改报告发送到SYGL@sdut.edu.cn(文件名XX学院危化品自查报告),纸质版交至1号实验楼230室。
实验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