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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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宋亦刚发布时间:2019-06-05浏览次数:367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近期淄博市公安局对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理工大学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鲁理工大党办发〔201910号)的安排,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大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摸清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底数,降低库存数量,减小安全风险,学校计划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请各单位对实验室现有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进行彻底清查,并填写《2019年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清查台账》(附件1)。对于清查中发现的无标签、已失效等特殊情况的危险化学品,明确责任人,写明情况,并做好登记后,单独存放。

请各单位务必在630日前完成排查,把现有危险化学品全部集中到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仓库集中管理,并将《2019年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清查台账》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台账管理

各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加强出入库日常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检查库存情况,保证账物相符。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流向记录台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填写《淄博市公安局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表》。

学校将实行危险化学品台账季报制,各相关单位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末将该季度的《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台账季报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实验管理中心(电子版和签章纸质版)。实验管理中心按类分别在《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中备案。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和管理

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对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需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仓库的建设和整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在实验管理中心对实验室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单位的危化品仓库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请各单位严格《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附件3)进行检查和整改。

2.请相关单位于91日之前完成检查和整改,并报实验管理中心验收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对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清查并要求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限制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使用。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和相关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报送,逾期不报或报送的危险化学品信息偏差较大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按时间要求报送到实验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老师

地点:1号实验楼230

电话:2782264

邮箱:lab@sdut.edu.cn

 附件1:2019年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清查台账.xlsx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台账季报表.xlsx

 附件3: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docx

 

                              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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