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心、实验室: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学校《山东理工大学“2018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实验管理中心将进行实验室压力容器、危化品及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1. 压力容器
各学院(部门)要对存有和使用的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建立压力容器档案(填报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压力容器登记表),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今后,凡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填报压力容器登记表,并上报实验管理中心。
2. 危化品
危化品(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购置、提运、入库保管、领用、废弃物处置等是否按严格按程序进行,是否有完整档案。
3. 危险废物
各学院(部门)要有危险废物台账(填报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危险废物登记表),有危险废物暂存处。在对危险废物暂存时,必须建立管理制度(上墙)并有专人管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有明显的标识,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放;使用专用容器进行包装;房间通风条件好。
各学院(部门)于通知下达后对以上内容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5月22日前报实验管理中心。凡整改不到位,造成不利影响者,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电话:2780845 内线88845;
联 系 人:宋亦刚。
实验管理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