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实施办法
鲁理工大政发〔2004〕86号
为适应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需要,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学实验室开放要求
实验项目和实验仪器设备向学生开放,允许学生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实验内容和实验仪器设备,设计实验方案,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达到预期的实验教学目的。教学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学生既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可以是课外实验,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二、教学实验室开放条件
(一)要有足够的实验项目和内容,并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实行“开一备三”,允许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
(二)开放时间
不同类型实验室根据各自的不同特点,确定开放时间,确保学生通过网上预约等形式在规定的教学周期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任务。计算中心等全校公用的实验室每天开放时数不低于12小时(8:00—22:00),基础课实验室每天开放时数不低于8小时,其余实验室周开放时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开放时数,语言实验中心要充分发挥无线发射台的作用,做到全天开播。
(三)用房及设备
实验室的用房面积、仪器设备套数要满足学生在开放时间内选做实验的要求,使学生在规定的教学周期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任务。
(四)人员
实验指导教师按照实验规则和实验项目要求做好指导和咨询工作,在开放时间内,有1—2名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实验。
(五)运用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学生选课系统和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在网上公布实验室开放的实验项目,实现网上预约选课等多种形式。
三、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实验室开放可采取多种形式。计算中心、语言实验中心、基础课实验室应采取全面开放形式;技术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可采取全面、定时、预约、部分实验内容开放、吸收部分优秀学生参加科研课题或由学生自选题目等灵活多样的开放形式;实习基地、专业实验室以及各研究室应接受大学生活动小组、科研小组等进行专题科研和培训。
(一)实验室开放形式
全面开放:在开放时间内向学生开放。
定时开放:视教学安排确定固定时间向学生开放。
预约开放:学生提前申请拟做实验项目和所需仪器设备及元器件,由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实验内容和预约实验时间安排实验设备、器材和指导教师。
阶段开放:根据教学需要在某一阶段向学生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
学生选做实验内容(教学计划规定的应开实验和选开实验);
学生自选实验题目、自行设计实验内容;
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的有关内容;
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自制仪器设备等。
四、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
(一)各类教学实验室根据教学需要和自身特点确定相应的开放形式,准备开放所需的相关材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开放实验预约卡、实验成绩考核表等),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各实验室将经审定的开放实验项目名称、类型(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开放对象、目的要求、开放时间等在网上公布。
(三)学生在网上注册登记,根据“开放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实验室基本信息,选定实验项目及时间,通过网上预约,经实验教师确认后,按时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四)实验室人员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和学生预约情况安排指导教师和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
(五)学生按实验类型、实验要求做好实验准备,设计实验方案,提交实验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认可后进行实验。
(六)学生凭学生预约卡或学生证在预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室,按实验室规定领
用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完成后交还实验仪器设备及剩余耗材,对损坏、丢失实验仪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生按实验要求撰写实验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或网上批阅。
(八)指导教师按《山东理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开放实验的特点,考核、评定学生实验成绩,并按规定上报。
五、其 它
(一)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对教学实验室的开放给予支持,加强管理和指导,从教学条件和激励政策等方面确保开放实验教学需要,促进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健康发展。
(二)教学实验室开放达到规定时数要求的,其所需的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维护修理等,优先予以保证。
(三)教学实验室开放的任务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不定期抽查、考核实验室开放情况,监督检查开放效果,组织交流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开放质量。
(五)学生实验的学分及学籍管理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