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函〔2017〕15号
为体现实验室的精神面貌,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卫生要求
(一)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标牌统一、张贴或悬挂统一整齐;
(二)实验室的墙上应悬挂实验人员守则、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
(三)室内布局合理,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便于开展实验工作;
(四)实验台上和仪器柜内的仪器摆放整齐,药品柜、资料柜和工具柜等柜内物品码放整齐;
(五)实验台、凳无破损,门、窗、锁、搭扣完整无缺;
(六)精密仪器设备配置防尘罩,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台、窗台等地方无灰尘;
(七)墙壁、玻璃窗、天花板较清洁,无蜘蛛网;
(八)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香烟头等垃圾;
(九)室内和走廓上不能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第二条实验室主任要划分区域,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日常清扫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条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
第四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维护整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第五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学院负责人应经常检查和督促并填写“实验室卫生检查打分表”(见附件)。
第六条实验管理中心将定期组织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实验室主任等进行检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实验室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实验室考核的基础资料之一。
第七条本制度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实设函〔2004〕6号)同时废止。
附件:实验室卫生检查打分表
附件:
实验室卫生检查打分表
实验室名称:楼号:检查日期:
检查项目(每一项目满分10分) | 得分 | 备注 |
1.实验室各项标志明显,标牌统一、张贴或悬挂统一整齐; | ||
2.实验室的墙上应悬挂实验人员守则、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等; | ||
3.室内布局合理,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 | ||
4.实验台上和仪器柜内的仪器摆放整齐,资料柜、工具柜,柜内物品码放整齐; | ||
5.实验台、凳无破损,门、窗、锁、搭扣完整无缺; | ||
6.精密仪器设备配置防尘罩,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台、窗台等地方无灰尘; | ||
7.墙壁、玻璃窗、天花板较清洁,无蜘蛛网; | ||
8.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香烟头等垃圾; | ||
9.室内和走廓上无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 ||
10.实验室内无吸烟现象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