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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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工作及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亦刚发布时间:2017-03-24浏览次数:330

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心、实验室:

 2017年学校将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今年也是学校工作细化落实年,学校的各项改革措施也将相继出台与实施。为更好地配合评建工作和学校各项工作的细化落实,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验室特点,对实验室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本着查找并解决问题的态度,将实验室规范化工作做实做好。

 同时根据山东高校工委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3号)要求,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规范化工作

1.实验室内各项记录《实验室工作记录本》、《实验室使用记录本》、《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室巡查记录簿》、《实验室开放记录》、《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记录本》等要齐全,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

2.实验室应重视安全卫生及实验室环境文化建设。对照教育部《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的相关要求,对学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实验室各类标牌标识齐全规范,操作规程及四项制度等要上墙,宣传栏内容要及时更新;实验室内卫生情况良好。

3.学院对照规范化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时间2017414日,并将自查整改报告发电子文档到lab@sdut.edu.cn和纸质版(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实验管理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于2017417日前对学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

1.认真学习鲁教安字【20173号文件,并按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2.按文件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做好各阶段工作。

3.各学院要全面摸排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风险,要有危险化学品台帐,对危险化学品的购置、保存、使用、废弃物处理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务求实效长效;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对存在问题学院能解决的尽快自行解决,需要学校解决的要提出方案并报请学校解决。

  

附件: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附件2: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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