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实验函[2016]8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7年预算和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请各学院在前期申报的2016—2018三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重新审定2017-2019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本次申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排序,重点落实2017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研究2018、2019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实验教学平台仪器设备应主要面向教学,按受益面广、需求迫切,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作用明显等进行论证排序;学科平台仪器设备应重点考虑对学科平台的支撑作用、受益面以及利用率等因素进行排序。大精贵仪器设备应进行需求论证与使用效益论证,并拟定开放共享方案。
请各学院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1、2)发至 lab@sdut.edu.cn,纸质版一式二份交实验管理中心管理科(1号实验楼230房间)。由实验管理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和发展规划处、科技处组织专家分别对实验教学平台和学科平台仪器设备进行论证评审,确定学校上报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由计划财务处报山东省教育厅。望各学院认真准备,并按时间要求进行申报,确保仪器设备论证评审工作和购置计划顺利完成。
附件:1. 仪器设备购置明细表(实验教学平台、学科平台要分开申报)
2. 申购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实验管理中心
2016年8月31日